近日,一块儿索赔代理律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开庭通知,其代理的原告诉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7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于2022年4月24日开庭。这类案件基本上不会当庭宣判,请投资者静待法院后期的判决。
案情回溯,2019年3月13日晚,华谊嘉信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华谊嘉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华谊嘉信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二、华谊嘉信《2013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 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 万元的罚款;二、 对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