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办案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自掏腰包。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需支付的几项费用:
一、诉讼费:
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诉讼费由投资者负责支付;
2、诉讼费由一块儿索赔代为垫付。(ST、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股除外)
具体预交诉讼费事项在委托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起诉人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时,按法院缴费通知单缴纳,若胜诉法院按胜诉比例退还,否则不退。诉讼费根据起诉金额而定,交至受理诉讼法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索赔金额1万元以内,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
2、超过1万至10万的部分,按2.5%交纳诉讼费;
3、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诉讼费;
4、超过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诉讼费;
5、超过50万至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诉讼费;
6、超过100万至200万的部分,按0.9%交纳诉讼费。
二、 律师费、办案费、差旅费:
1、律师费: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 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打赢官司并帮股民最终拿到赔偿款才收取律师费,如果打不赢官司就无需支付律师费;
2、办案费、差旅费等均自掏腰包,待赔偿款到位后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代理服务费用,投资者未获得赔偿款不收任何费。
三、 以下几类人员全免律师费、办案费、差旅费等:
1、特困群众;
2、亏损金额2000元以下的;
3、全国劳模;
4、见义勇为者;
总的来说,证券维权,投资者未获得赔偿前成本很低、风险很小,所有费用均可由一块儿索赔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