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拟被罚,能否索赔全靠“他”!
2017年11月8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23号)。
赵薇、黄有龙夫妇收购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600576.SH)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或将面临大规模亏损股民的巨额索赔。一块儿索赔(中小投资者维权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认为,法院对揭露日的认定是投资者能否赔偿的关键。
根据目前披露信息和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二种:
1、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1月09日(含当日),并在2017年11月1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并在2017年4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前述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进行预索赔登记,但是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一块儿索赔(微信公众号)深度解析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600576)揭露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2017年2月2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7044号)。立案调查公告没有对信息披露违规做明确的说明,据以往判例,法院认定2017年2月28日为揭露日可能性不大。
2017年04月01日公告: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通知,经友好协商,万家集团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此公告是对2016 年 12 月 27 日,万家文化公告控股权转让事项相对应的“解除协议”公告。并没有披露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但是有一点很清楚2017年04月01日之后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公告结束。
2017年11月10日公告: 2017年11月8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23号)。本公告详细披露了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及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的严重影响 。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
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 30 万元罚款;
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
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以往判例,法院认定2017年11月10日为揭露日的可能性及大。
信息披露违规,监管部门拟作顶格处罚
不过,黄有龙本人却并不认罚。黄有龙通过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而根据《行政法处罚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规定,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进行复核,最终根据复核情况,做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怎样的行政处罚。
一块儿索赔(微信公众号)提醒投资者提起诉讼需准备以下资料:
1、 买卖索赔股票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加盖原营业部业务办理章(要求有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买入时间、买入价格、买入数量、卖出时间、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佣金与印花税金额,如现在还持有该股票的需打印库存股票情况;对账起止日期:第一笔买入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600576)至今);
2、 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
请到原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并加盖营业部柜台业务章,需含以下股东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开户日期、普通资金帐户、普通沪深股东帐户、融资融券资金帐户、融资融券股东帐户(如有)。
3、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