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湘证调查字0335号),因“涉嫌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间关联关系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该会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20日方正证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7年5月10日方正证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2017]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如下客观事实:一、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方正集团与利德集团、西藏昭融、西藏容大构成关联交易,且关联关系在方正证券2011年8月份上市前已形成;(二)方正集团及利德集团、西藏昭融、西藏容大未按照规定报告关联关系;(三)方正证券未按规定披露方正集团与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的关联关系。二、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正证券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方正证券及相关负责人处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