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块儿索赔(中国证券维权门户网)旗下律师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传票,投资者诉罗平锌电002114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将于2019年7月15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云证调查字 2018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8 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 号)。
2018年9月14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
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罗平锌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一块儿索赔提醒广大投资者,凡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21日之间买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受损(虚假陈述日至基准日)的投资者均可继续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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