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晚间,维维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距维维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仅72天。该公告显示维维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
维维集团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 2017 年半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的报告期内,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 关联法人。
二、维维股份 2017 年半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 2019 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
经查,2017—2019 年期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
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通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徐州正禾
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铜山县棠张包装箱厂、徐州秋
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徐州永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长旺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等 6 家中间方,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维维集团。上述资金划拨不是基于真实
业务发生,实质构成维维集团对维维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经统计,2017
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 702,900,000 元,占维维股份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26.42%,其中 1 月-6 月累计占用 477,000,000 元,当年归还 529,900,000
元,期末占用余额 173,000,000 元。2018 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 896,800,000
元,占维维股份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8%,其中 1 月-6 月累计占用
551,320,000 元,当年归还 646,800,000 元,期末占用余额 250,000,000 元。2019
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 1,153,650,000 元,占维维股份 2018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43.55%,占用全部发生在上半年,当年全部归还。
虽然维维集团已经归还了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但是在2017至2019 年期间,维维集团占用维维股份资金的金额较大,占维维股份净资产比例较高,并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因此投资者还是可以依法起诉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