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于9月28日、9月25日、9月16日分别发布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已有76位投资者领到了一审胜诉判决,这76人的起诉金额合计约为706万元,一审判决被告需要赔偿的金额约为690万元。负责审理该案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了某机构出具《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在不少投资者的股票交易过程及可索赔期间,股市大盘及金花股份所在的行业并未出现系统性风险。西安中院采纳了该意见书,认为在考察区间内无系统性风险,部分投资者全额获赔。
根据该公告,金花股份公司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决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一块儿索赔律师团队认为,投资者终审胜诉的希望很大。符合以下索赔条件的金花股份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3日-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股票600080,且于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索赔结果最终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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