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股票索赔暂定征集条件:
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之间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登记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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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345号)。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索赔理由:
如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受到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事实成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因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