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甬证调查字 201906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宁波 精微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徐俭芬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 2019068 号,甬证调查字 2019069 号,甬证调查字 2019070 号,甬证调查字 201907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公司及个人立案调 查。
如后续宁波精达603088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事实成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宁波精达603088股票索赔暂定征集条件:
在2019年11月2日之前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登记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获得赔偿款前无需支付我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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