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300367股票索赔征集条件:
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6日之间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登记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快速索赔登记
“快速索赔登记”入口提交申请,进入证券维权委托索赔流程。
联系我们:
维权咨询:0737-4168567 ,0737-6806263
维权微信:18073791928
维权QQ:2763542598
电子邮箱:zqsp315@sina.com
背景资料: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 2020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会员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2号。经查明,东方网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和《回购协议》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索赔资料准备:
1、买卖索赔股票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加盖原营业部业务办理章(要求有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买入时间、买入价格、买入数量、卖出时间、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佣金与印花税金额,如现在还持有该股票的需打印库存股票情况;对账起止日期:第一笔买入东方网力至今;
2、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
请到原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并加盖营业部柜台业务章,需含以下股东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开户日期、普通资金帐户、普通沪深股东帐户、融资融券资金帐户、融资融券股东帐户(如有)。
3、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本人再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供法院核对身份信息。用途:国内诉讼。
东方网力: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东方网力: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因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