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股票索赔暂定征集条件:
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之间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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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2022年4月11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8 号)。经查明,金字火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索赔资料准备
1、买卖索赔股票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加盖原营业部业务办理章(要求有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买入时间、买入价格、买入数量、卖出时间、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佣金与印花税金额,如现在还持有该股票的需打印库存股票情况;对账起止日期:第一笔买入该股票至今;
2、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
请到原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并加盖营业部柜台业务章,需含以下股东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开户日期、普通资金帐户、普通沪深股东帐户、融资融券资金帐户、融资融券股东帐户(如有)。
金字火腿: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因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