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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股票索赔中 编辑日期:2025-01-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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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海智能002313股票索赔暂定征集条件: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日海智能002313股票索赔暂定征集条件:

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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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318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 号),经查明,日海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

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

三、重庆联通 IDC 项目核算错误;

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 3,343.32 万元、虚增 368.29 万元、虚增 878.12 万元、虚减 3,014.19 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 2018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37.58%、5.13%、1.5%、348.41%。上述事项导致日海智能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 年 6 月 23 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统称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日海智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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