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索赔终审胜诉,广东高院虽然改变了一审判决的实施日和揭露日,但依然维持投资者胜诉判决。
2023年3月29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和佳医疗、*ST和佳,证券代码:30027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证监会决定: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
经调查,和佳医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事 项,存在重大遗漏;
(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报存在虚假记载。
和佳医疗公开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和佳医疗(300273)股民索赔条件:在2020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19日之间买入和佳医疗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